就 業 歧 視

於 香 港 社 會 裡 的 僱 傭 範 疇 中 , 往 往 存 在 著 各 種 不 同 的 歧 視 情 況 , 作 為 基 督 的 追 隨 者 , 我 們 應 當 致 力 促 進 平 等 就 業 的 風 氣 。 梵 二 的 教 會 在 現 代 世 界 牧 職 憲 章 中 指 出 「 人 無 論 男 女 , 在 為 贍 養 自 身 及 其 家 庭 而 活 動 時 , 同 時 適 宜 地 為 社 會 服 務 , 他 們 可 以 理 直 氣 壯 地 認 定 自 身 , 是 在 以 其 勞 動 , 來 發 展 造 物 主 的 工 程 , 來 照 應 弟 兄 們 的 利 益 , 並 以 個 人 的 辛 勤 來 助 成 天 主 對 歷 史 所 做 的 計 劃 。 」

教 宗 若 望 保 祿 二 世 論 人 的 工 作 通 諭 中 指 出 工 作 和 就 業 的 機 會 應 向 所 有 的 人 開 放 , 不 論 男 人 或 女 人 、 健 康 者 或 殘 疾 者 、 本 地 人 或 外 地 人 , 都 不 得 有 所 歧 視 。 因 此 , 我 們 建 議 以 下 數 點 有 關 就 業 歧 視 事 宜 :

1. 不 會 不 合 理 地 基 於 僱 員 及 應 徵 者 的 性 別 、 年 齡 、 婚 姻 狀 況 、 家 庭 崗 位 、 懷 孕 、 殘 疾 或 健 康 狀 況 、 宗 教 、 政 治 信 念 、 種 族 、 文 化 背 境 、 性 傾 向 、 刑 事 或 犯 罪 紀 錄 、 及 工 會 會 藉 而 作 出 不 公 平 的 對 待 , 除 非 這 些 因 素 是 真 正 的 工 作 要 求 。
2. 在 招 聘 員 工 的 時 候 , 如 刊 登 招 聘 廣 告 , 祇 以 真 正 的 工 作 要 求 作 為 聘 用 條 件 。
3. 在 甄 選 及 測 試 應 徵 者 的 時 候 , 祇 以 真 正 的 工 作 要 求 作 為 衡 量 應 徵 者 才 能 的 甄 選 標 準 。
4. 在 評 核 、 擢 升 或 挑 選 僱 員 參 與 培 訓 的 時 候 , 祇 以 真 正 的 工 作 要 求 作 為 評 審 僱 員 工 作 表 現 的 基 礎 。
5. 對 僱 員 的 申 訴 或 意 見 採 取 一 致 的 程 序 。
6. 令 機 構 內 所 有 僱 員 均 不 會 對 其 他 同 事 作 出 歧 視 、 騷 擾 及 迫 害 的 行 為 。
以 上 內 容 由 香 港 天 主 教 勞 工 事 務 委 員 會 提 供 。 如 欲 索 取 更 多 有 關 的 資 料 , 可 於 辦 公 時 間 與 勞 工 事 務 委 員 會 聯 絡 , 電 話 2 7 7 2 5 9 1 8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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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 次 上 網 日 期 : 一 九 九 九 年 七 月 十 五 日
最後更新日期 : 一 九 九 九 年 七 月 十 五 日